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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同公交50年》企业管理之经济承包责任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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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13-08-22 10:11

公司推行经济责任制是从1982年5月18日开始的。其具体内容为:建立“安全服务”经济责任制。规定企业经理、副经理所负责的各项指标兑现。公司经理统筹兼顾,全面负责行政、财务工作;分管安全、财务、客运的副经理具体负责:收入、事故费、工作车率、营运里程、安全服务、成本、利润、企业管理费用;分管机务、材料的副经理具体负责:完好车率、保修间隔里程,及“双革项目”;分管劳资、行政的副经理具体负责:办公费、维修费、基建费、出勤率、职工生活、工资及各类补助。同时还明确了各科室的职责范围及运营车队长的各项指标。

1984年5月,公司正式实行经理负责制,在公司新领导班子组成后,为加快改革步伐,公司专门设立了改革领导小组和改革调查研究指导小组,并研究制定了改革方案。确定以第三车队(三公司)为公司改革的试点队。通过改革,服务质量、经济效益都有了新的提高,全公司当月车辆完好率达到92.81%,工作车率达89.63%,当年实现利润70.5979万元。

1985年1月1日,公司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交由各场进行承包(实行两级核算),主要指标一定一年,并用签定“经济合同”的形式固定下来。具体内容为“三定五包”。“三定”:定车辆、定人员、定线路。“五包”:包营运里程、包利润、包安全正点、包优质服务、包车辆技术状况。修理厂实行“三包”:包维修车辆质量,包逐月完成下达的保养计划、包优质服务。在分配上,各场可根据实际收入决定分配办法和奖、惩原则,对修理厂具体实行职工收入和公司月票收入挂钩提成的分配方法,来保证其收入和各营运场修理人员收入基数大体相同。

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,公司根据省、市的统一安排,于1988年进行了第一轮经济责任制承包。为了确保三年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顺利完成,同各营运场协商,正式签订了1988年——1990年“经济责任制承包合同书”,合同期为三年,指标一年一定,合同具体规定:

甲方(公汽公司)对乙方(营运场、厂)实行“四定”:定线路、定车辆、定人员、定运营时间。

乙方对甲方实行“八包”:包营运里程、包营运收入、包利润、包折旧、大修理基金、包车间经费、包企业管理费、包工资总额、包社会效益指标。此外,还有双方的义务和权利。

1988年12月1日,根据市政府10月6日常务会议精神,对我公司实行委托承包经营责任制,市建设局、财政局为所有权一方(甲方),市公汽公司为经营权一方(乙方),承包形式和内容:包死基数,亏损定额包干、节余留用、超亏不补、合同期为三年。并严格规定了承包期限、承包指标、考核办法、考核奖罚办法、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及双方的法律责任。

公司实行经济责任制承包之后,各营运场(厂)的自主权和主动权加大,各单位根据本场(厂)的实际,采取了各种不同的管理、考核办法,将责、权、利层层分解、下放,有效地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,使所定各项指标均超额提前完成。在第一轮承包的三年中,公司得到了稳步的发展,全员劳效达到4602.49元。新增和平街至王村专线,大同至马脊梁区间专线,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明显提高。

1991年,第一轮承包圆满结束,公司根据大同市政府办公厅1990年12月3日会议精神,确定了以张延霈同志为主承包人的第二轮经济承包责任制。

第二轮经济承包在市委、市政府和建设局的支持下,摒除了第一轮经济承包由于经验少所产生的弊端,坚持和发扬了第一轮经济承包的优势和长处,克服了车辆老化、车况差、职工队伍不稳定等困难。新一轮承包领导集团带领三千多名职工,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和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,积极推进企业的三项制度改革,澄清模糊认识,树立改革决心,使企业发展呈现出新局面。

为了消除影响职工积极性的“平均主义”、“大锅饭”传统分配模式,企业从用工、人事、分配等制度上推行了改革,有计划、按步骤地进行了企业定编、定员工作,逐步实行了以岗定编,合理安置各方人员,坚持职工收入和效益紧密挂钩,拉开分配挡次,打破平均主义,推行了岗位单元结构工资和超收提成的分配方法,工资向脏、累、苦、险和一线工人倾斜,真正体现了多劳多得,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,企业效益和职工收入有了明显增加。1991年职工人均收入达到2099元,1992年人均收入2480元,1993年人均收入达到3003元,突破了预定的人均收入3000元的奋斗目标。

为了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、努力培养一批文化素质高、专业水平过硬的乘务员队伍、及时解决职工子女就业问题,公司与市第一职业高中联合举办了五期共379人的乘务培训班,这些学员毕业上岗后,乘务员队伍业务素质明显提高,服务质量大为改观,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,现已成为公司运营一线的骨干力量。

从1992年起,公司对车辆的管理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,严格大修标准,执行大修、高保费用定额管理制度,并实行了大修发动机建卡制度,提高了大修质量。1993年节约大修费7.2万元。

在第二轮承包期间,公司继续实行“包死基数,超收分成”的办法,鼓励职工堵塞漏洞、增加收入、大抓节支降耗,各单位成立了相应的节能机构,制定审批奖惩制度,实行重奖重罚,收效显著。仅1993年,全公司就节油176吨,每百公里油耗下降幅度为7.2%。

公司在这三年中,始终把坚持标准化建设作为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,对全公司的司乘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岗技培训,全员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得到普遍提高,涌现出大量的好人好事,通过报纸、电视,电台的宣传。塑造良好形象。1992年,公司获得了全国“优胜企业”的光荣称号。

在第二轮承包中各项指标都得到了圆满完成。

1991年,运营公里计划:8603公里,完成9313公里,超计划8.26%;运营收入计划1440万元,实际完成1646万元,超计划14.3%。

1992年,运营公里计划:920万公里,完成954万公里,超计划3.8%;运营收入计划1793万元,实际完成1793万元,超计划19.5%。

1993年,运营公里计划:920万公里,完成1020万公里,超计划7.52%;运营收入计划1900万元,实际完成2324.13万元,超计划22.32%。

全员劳效:1991年计划为5505元/人,实际为6571元/人。1992年计划为6010元/人,实际为7189元/人。1993年计划为7618元/人,实际为9186.62元/人。责任事故间隔里程:承包计划为50万公里,1991年达到51万公里;1992年达到106万公里;1993年达到170万公里。

(《大同公交50年》2004.4编撰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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