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大同公交50年》安全监理之消防、治安安全 二维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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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13-08-15 10:30 公司保卫部门主要负责全公司办公、厂房、车间、车辆等方面的消防和公司内部治安安全工作。现有职工88人。其中管理人员33人,下夜和门卫55人。 一、消防工作 由于公司点多、线长、面广,消防管理比较困难。在车辆方面曾发生过几次失火事故,最典型的是:1962年,驾驶员在执行1路运营任务行至西花园时,由于车不来油,驾驶员便从油箱抽油,向化油器直流供油,因化油器回火而引起火灾,将两名乘务员烧死。1984年10月11日,二场156号车因直流供油引发火灾,乘务员被烧死,13名乘客被烧伤,造成车辆报废,经济损失50416元。1985年5月2日,四场226号车行至新建南路时,由于油箱脱落与马路摩擦起火,将车烧毁。1992年10月20日,出租车场15号和17号面包车执行包车任务,在载客30名前往大连旅游,行至河北省玉田县附近,15号车发动机起火,造成13人不同程度烧伤,其中重伤2人。为此,公司一是加强各基层单位的消防力量,设置专职消防管理人员,组织义务消防队。二是加强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,宣传使用消防器具的知识。三是定期检查基层单位的消防情况。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四个方面:1、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,对于消防器材不齐全或失效的灭火器强令配齐、更换。2、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完好有效,对于电闸缺盖,电线漏电等不规范的限期配齐更换。3、检查执行防火制度的落实情况,车间是否使用明火,焊接作业离汽油箱近的地方是否采取防火措施。4、油库附近是否设有不准使用明火和禁止吸烟等警示标志。因而近年来公司在消防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,场、站和车间未发生过火灾事故。 二、治安安全 公司成立以来,对治安安全工作十分重视、设有兼职人员负责这项工作。1976年,公司成立了保卫科,各车队的保卫和治安工作由各车队负责。1984年成立车场后,各场成立安保股,设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治安保卫工作。1994年,公司保卫科更名为保卫处,各公司成立了保卫科,设立了专职治安人员。公司先后在和平街、火车站、新开里设票务室,公司设专车回收当天票款,由保卫科派专人押运。公司保卫人员在负责押运票款的24年中,从未发生过任何问题。 从1993年以来,公司发生失盗案件3起,被判刑和劳教7人,行政拘留4人。公司保卫人员还同稽查大队处理多起从票胆盗窃票款等案件。1999年,公司两名法轮功练习人员到北京参加闹事,保卫处及时将其领回,并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,使其二人思想得到转化。 近年来,正是由于狠抓了治安保卫工作,才使公司的消防、治安安全、保卫工作取得一定成效。从1992年起,公司在市政府对企事业单位防火责任制两年一次的验收中,连续8年被评为达标单位;1991年——2001年,连续10年被市公安局、市经委、市保险公司评为创安先进单位。 (《大同公交50年》2004.4编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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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交史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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