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组织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二维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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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13-10-25 10:56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“八项规定”, 杜绝“四风”问题,落实好省、市、局有关通知精神,切实改进作风,严格廉洁自律。公司于10月23日成立了作风建设工作组。工作组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,从2013年10月25日开始到12月31日,就以下五项内容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进行监督检查。 一是对贯彻执行中央“八项规定”、抵制“四风”问题; 二是山西省纪委关于整肃工作纪律“五个不准” 的执行情况; 三是公司转发市委办公厅、市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〈大同市专项治理“吃喝不正之风”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执行情况; 四是《大同市国有企业落实中央 “八项规定”精神的实施办法》(同企廉字〔2013〕2号)的执行情况; 五是执行公司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的管理规定》的情况。 同时,公司纪检委要求各单位、各部门特别是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纪律教育,组织学习和贯彻好中央、省、市有关规定及要求,带头执行“八项规定”、“五不准”等相关规定,坚决抵制“四风”,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,采取有力措施,对本单位、本部门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重点防范。 各基层单位要畅通职工反映渠道,公布举报电话、举报信箱,接受职工监督。 工作组开展明察暗访期间,将严查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的行为。如有顶风违纪者,一经查实,必将严肃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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